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3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和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峰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审议表决通过:
罗映霞同志挂任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时间1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吴颖娴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文静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紫茵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吕康珍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骆康健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陈志坤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杨志开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