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黄坡镇人大根据湛江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年度立法工作部署,组织召开《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群众建议,相关机关单位、镇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村(居)委会书记、人大代表、群众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镇人大主席柯建春主持。柯建春首先传达湛江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主任、副书记陈云到黄坡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立足地方实际,提高立法实效。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依据和必要性,针对《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条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行业领域,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就职责设定、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柯建春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柯建春指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必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重视立法工作,立足基层实际,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征求意见工作做细做实,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直通车”作用,为提高立法质量贡献基层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