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2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林亚发同志为吴川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吴川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吴志华同志为吴川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郑亚飞同志为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吴春昊同志的吴川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