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和吴川市人民法院院长梁文彦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徐小新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雄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吴川市人民法院长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琼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法院长岐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吴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彭曦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法院黄坡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吴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汝浩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国健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