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和吴川市人民法院院长梁文彦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审议表决通过:
免去冼观荣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治潭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易强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