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凌志忠同志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宁李强、梁信文、谭斐等三位同志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