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吴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苏元龙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决定任命:
林炎辉同志为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黄土金同志为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韶容同志为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亚轩同志为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福杰同志的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华炎同志的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易官成同志的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庞红梅同志的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