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吴川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王昌龄同志代理吴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直到选出新的吴川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为止。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