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观轩率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依次前往梅岭社区、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地调研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吴川飘色的传承发展情况、社区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志愿服务等文明社区建设情况,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文明阅读推广、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开展等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明宣传阵地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等公共文化文明建设情况,以及文明实践项目孵化、志愿服务队伍培育、移风易俗推进等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现场问询、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掌握《条例》各项规定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在梅岭飘色艺术团实地调研

检查组在市图书馆实地调研

检查组在市文化馆实地调研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吴清梅主持会议。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监局、市城综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市文明办汇报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其他参会单位分别补充汇报了各自领域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检查组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坚实力量。

吴观轩指出,《条例》是湛江市第一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法规文件,贯彻实施好《条例》能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
吴观轩强调,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条例》实施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事关文明城市创建和“百千万工程”成效。要克服经费困难,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自觉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德治与法治融合的重要抓手,抓实抓细。二要宣传教育到位。结合部门职能,依托多种媒介常态化开展宣传,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促使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学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三要保障执行到位。各有关部门压实法定职责,规范文明执法,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予以处罚,对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健全多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治理体系,确保《条例》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