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7号)
吴川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吴川市人民法院院长梁文彦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莫卓颖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王和琦同志为吴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张开明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秋强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