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议案。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柯造列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昌龄,副主任林盛文、许剑桢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府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川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吴川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的《关于吴川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初审报告》。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川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