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盛文、许剑桢、李伟文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许粤涛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川市2023年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川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和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川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副市长许粤涛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还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黄福杰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免去吴江春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庞杰斯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任命谢华钧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