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盛文、许剑桢、李伟文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武荣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保畅江和木棉河进行清淤疏流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审议和通过《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草案),关于罢免郭冠平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关于接受林日金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梁斌同志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陈亚轩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界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肖帝海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随后,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