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昌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盛文、许剑桢、李伟文出席会议。副市长林耀伟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会议由王昌龄主持。
会议审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关于罢免李枝坚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接受梁信文辞去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郭毕生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郑钊同志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免去陈春佩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免去易国锋同志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任命郭毕生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任命彭勇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命张国健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昌龄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