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康振、梁玉泉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达团、李晓斌、陈剑峰、陈耀华、郑世光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吴川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康振、梁玉泉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达团、李晓斌、陈剑峰、陈耀华、郑世光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吴川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