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冼诗敏辞去吴川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