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和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质量与工作落实到位息息相关。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盛文带队到兰石镇指导专项分析评估及后备力量培育储备调研工作。兰石镇党委书记李华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清梅,兰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薛劲松及有关工作人员陪同参加。
林盛文先后来到兰石镇博崖村委、顿谷村委会调研指导专项分析评估及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他强调,要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方面考虑,着力培育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的村党组织后备人才队伍。
随后,林盛文参加了兰石镇村专项分析评估及后备力量储备调研摸排专项工作组工作会议并作了强调,一要坚持高标准选人,培育出能够真正带领党员群众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道德品行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甘于奉献;带富能力强,有较好的发展能力,敢想敢试、敢闯敢干,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协调能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协作,敢于担当作为,能够带头攻坚克难、化解矛盾。二要坚持严要求审查,严把准入底线要求,培育储备的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人选不得存在《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20〕15号)所规定的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的5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