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吴清梅同志为吴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柯云龙同志的吴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吴清梅同志为吴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柯云龙同志的吴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