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5月28日,吴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法》《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5人,在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盛文的带领下,实地检查了振文卫生院中医馆、橘红生物科技集团(广东)股份公司、吴川市中医院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中医药条例》情况,现场察看振文卫生院中医馆中药品种配置及开展针灸康复理疗情况、南药正毛橘红种植、加工、销售情况、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及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相关介绍,检查组成员还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了解。
下午,召开了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吴川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中医药条例》情况报告和吴川市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补充汇报,与会的吴川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分管中医工作的领导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发言,针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中医药法》《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吴川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方面,深入持久开展《中医药法》《中医药条例》“六进”(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利用中医药健康发展传播平台,宣传中医药健康文化理念,倡导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二是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搞好基础设施、基层医疗机构、南药正毛橘红种植基地等各方面的建设,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重视传承创新,培养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坚持做好名老中医带动工作,通过“师带徒”培养中医药人才,组织中医药人才技术骨干培训,引导鼓励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参加考试获得医师资格,积极引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力推进了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