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副主任陈华富、林盛文、王昌龄、李伟文出席会议。副市长伍华武以及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人事免职事项。决定免去李权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李苗同志的吴川市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曾昭鹤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黄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魏燕玲同志的吴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书面审阅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值“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勇向参加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女委员、列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女干部和女工作人员,并向全市各级女人大代表,致以节日祝贺和美好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