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49 号)
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罢免林明的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2023年11月24日,博铺街道第二选区罢免了林明的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确认,林明的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