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吴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叶赛的提请,吴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陈子元、吴江春同志为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亚轩同志的吴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吴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