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镇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

来源:兰石镇人大办 作者:陈康和 时间:2023-12-25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为《环境保护法》)在全镇的贯彻实施,加强人大法律监督,12月21日,兰石镇人大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助推绿美兰石生态建设。镇人大副主席梁日超参加活动。


兰石镇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兰石公园环境保护情况


执法检查开展前,兰石镇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围绕《环境保护法》开展履职学习交流。代表们着重学习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内容,提升知法懂法水平,明确今次执法检查的主题和目的,积极探讨交流,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成果、出实效。


兰石镇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辖区河流水生态环境情况


活动当天,检查组以实地检查、听取介绍、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检查《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先后来到兰石公园、九曲河等地,详细查看公园环境卫生和辖区河流水生态环境情况,认真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村中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河长制落实情况汇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兰石镇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兰石镇污水处理厂检查


随后,检查组来到兰石镇污水处理厂,实地查看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认真听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污水处理厂的工程简介、处理流程、进出水质量标准、运行效能等情况。据了解,该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产生了很大的环境社会效益,生活污水经过有效处理后,使污染物指标浓度降低和总量大大减少,污水得以深度净化后排放,极大改善了周边河流生态环境和村民生活环境质量,为农村走向“美丽乡村”迈出坚实的一步。


兰石镇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兰石镇污水处理厂检查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兰石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了解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同时就如何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进行了集中交流。检查组认为,兰石镇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加大法律宣传贯彻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扎实推进各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袂花江水生态修复,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检查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督查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质量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兰石镇人大执法检查组在中心联络站召开座谈会


梁日超强调,生态环保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镇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有力推进绿美吴川生态建设贡献兰石力量。